翠亨新区管委会



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,根据授权和委托,依法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,社会事务和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火炬区和南朗镇负责。下设综合局、公共建设局、经济发展局、财政金融局等四个副处级工作机构。


(一)综合局

承担翠亨新区管委会日常工作,负责新区发展战略研究、政策研究、文秘、会务、信息化建设、统计分析、档案管理、督查考核、组织人事、宣传、统战、群团等工作,协调有关部门派出机构(或分支机构)工作。


(二)经济发展局

负责拟订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制定实施产业指导目录、准入条件、支持政策;组织协调新区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的引进、跟踪服务工作;组织实施行政审批“一条龙”服务,提高行政效能。


(三)公共建设局

负责拟订和实施新区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;协调新区土地利用规划,实施集中建设区的征地拆迁、补偿安置工作;统筹新区岸线资源开发利用、围填海工程实施;统筹新区交通设施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的建设工作。


(四)财政金融局

负责新区投融资平台建设、金融服务及政策创新、财税管理、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工作;编制和实施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,承担审计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财务活动的工作。